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17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17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关于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府新区建设的建议
唐明远
要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形成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都市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力争再造一个“产业成都”,愿景是美好的,但是要把一个规划面积1 578平方公里的土地变为一个现代化的产业新城,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产业布局等诸多问题,单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还需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为此,提出关于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府新区建设的建议:
一、需要做好两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民间资本进入提供法律保障。
民间投资看重的首先是投资安全,然后才是回报率。当前中国的银行存款总额已达70多万亿人民币,其中居民储蓄已达20多万亿。为什么居民宁愿将钱存入银行,让它随着通货膨胀慢慢贬值,而不愿直接投资,获取更多回报。这个理由很简单,那就是缺乏社会投资安全保障机制,市场上也没有可以实际操作的完整的投资资金安全保障体系,需款方也很少低头去认真研究自己怎样科学地去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这些问题不解决会影响社会投资的信心,导致投资渠道单一,某个领域投资过热,价格居高不下,如中国时下的房地产。因此,要为天府新区建设融资,首先要健全投资安全保障机制,让民间投资者放下包袱,放心投资天府新区建设。
第二项工作:树立政府的良好信用,消除民间资本的后顾之忧。
投资者所担心的投资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个社会信用的问题,特别是政府信用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与融资平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相互间关系没有明确界定,资金的“借、用、管、还”的主体不清。在还款纳入预算安排或财政承担兜底责任的情况下,会出现资金运用、管理主体和偿还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形成“权、责、利”不对等的局面。如公益性投融资平台和综合性投融资平台,负责资金的投向和使用,管理相应形成的资产,但实际上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还款责任,造成其投融资管理的责任感不强,直接影响政府信用。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期限长,也有一些地方存在“前人借钱、后人还债”的现象。没有“一级政府一级债权”的体制约束,缺乏相应的监管惩罚措施,这些个别现象也直接损害了政府的信用。还有一些政府招标项目,建设方在移交后,政府付款延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甚至出现承建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这种个别案例往往放大了和政府合作的风险,让民间资本在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时,犹豫不决或者退避三舍。
所以天府新区的建设中一定要树立政府的良好信用,让国内的民间资本看到成都市政府乃至四川省政府在融资领域的信誉。
二、关于融资的具体操作建议
树立政府信用、健全投资安全保障机制,吸引民间投资者投资天府新区建设的具体操作建议如下。
(一)在开发主体上,成立天府新区投资建设集团公司,学习滨海新区建设经验,成立投资集团公司,把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变为企业主导的,实现市场化运作。
1、土地利用统一化
政府在建设天府新区要改变过去的卖地财政,通过卖地来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模式。土地卖了只能变现一次,这种行为带来的效益是有限的,是发挥不了多大作用的。并且地方国土局在实现土地拍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各种与土地收益相关的违规现象,侵蚀了部分财力,也会影响未来的建设资金。
一块土地从开始征地、整理到拍卖,会产生难以估计的溢价。天府新区要把所有的建设用地集中统一到市国土局来统一运作。从开始整理就作价注入到天府新区的注册资本中,通过公司的统一整理,最终实现土地拍卖收益的最大化,减少各级国土局运作产生的消耗,为天府新区的建设资金节源开流。在收益产生后,要约定和政府的分配比例,既要考虑,天府新区投资集团的后续发展,也要为天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留出必要的建设资金。
2、资本运作市场化
土地的整理也是需要巨大的投入,这就需要民间资本的持续投入。把土地作为天府新区的注册资本,然后评估这些土地的整理成本和收益,计算建设相关项目的资金规模和未来建成后资产的价格,让收益蓝图清晰化。利用这些客观的收益,吸引民间资本,特别是大企业、大财团的注资,收购公司的股份,实现土地未来收益的变现,为下一步的建设募集资金。这些运作要以市场为先导,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资。
3、收益分配有限化
可以预料,通过整理建设,未来土地收益是巨大的。民间资本都有随意性,赚一笔就走的冲动随时都有,所以在产生收益后,红利分配要大部分以股权来实现,目的是在一定时期,把这些收益作为投资资金重新投入到天府新区新的建设中。
4、股权转让自由化
收益分配的限制不意味着民间资本不能退出,要在资本市场实现民间资本持有天府新区股份的自由转让,保障民间资本的自由处置,打消民间资本的顾虑。
5、管理人才行政色彩要弱化
以往政府成立投资公司,往往是从政府官员中派遣。这样的好处是实现政府对于公司的绝对控制,但坏处是弱化了公司的市场性,增大了民间资本对于公司市场运作能力的担心,直接影响民间资本参与公司股权的信心。所以天府新区投资集团公司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应该在管理人才上实现市场招聘,引进那些在大集团公司有管理经验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来参与公司的运作和管理,实现公司一开始运作就是成熟的市场化公司运作。
6.公司业务多元化
天府新区投资集团业务开始起步阶段主要以土地开发为主,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完善,区内新的投资机会也会日益增多。集团业务可以逐步从土地开发为主,转向房地产开发、配套服务等业务。最终发展成为具有造血功能,充裕现金流支持的多元业务支撑的企业集团。在条件成熟时,寻求公开上市,从而使公司能够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原始投资人获得更好回报和更大的投资动力。
(二)在开发方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
1.针对无现金流支持的基础设施类及公益类项目,通过发行政府债券、BT等方式进行。这种融资方式主要针对公路、桥梁、学校、消防、环境保护、绿化和医院等公用事业。通过政府或者政府融资平台来发行债券,并采用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形式来募集资金。这样就能避免兑现压力过于集中,实现债务在整个市政建设期内的分摊,解决投资期限和收益期限不匹配的问题,也为民间资本提供一个收益稳定的投资渠道。
2.针对有现金流支持的市政项目,采用项目融资方式进行
这种项目适合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收益稳定的市政建设。通过设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未来的现金流为还款保证,从银行获取贷款来作为建设资金。曰前的BT(建设、移交)、BOT(建设Build、经营Operate、移交Transfer)、TOT(移交Transfer、经营Operate、移交Transfer)、PPP(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FI(私人融资活动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等项目建设方式都是可以考虑的,但作为一个有稳定资金收益的项目,无论是BOT,还是源于BOT的TOT、PPP、PFI,这种以建设一经营一移交为主的的经营模式更对民间资本,特别是投资集团有吸引力。
(三)在开发进度上,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由于新区建设开发区域广、投资规模大、涉及环节多,在开发进度上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要骨干路网先行,再集中财力开发重点区域、重要项目、重要节点,以点带面,直至最终全面开花。在重点区域开发过程中,也可考虑引进多个投资主体同时推进,化整为零,从而降低投资资金门槛,使愿意投资的机构能够顺利进入。
(四)在开发资金来源方面,量身定做,量体裁衣,广开”财路”
从风险偏好来看,不同的投资主体对投资风险偏好也各不相同,一些机构追求低风险稳定回报,一些机构追求高风险高回报。从投资项目来看,有些机构擅长基础设施类项目,有些机构专长于具有现金流支持的水、气、电项目;有些机构追逐较高投资回报的房地产、商业地产项目;有些机构专注于工业地产项目。因此,要针对不同投资客户群体,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量体裁衣,创造条件,引进各类投资者。
1.在开发建设之初,主要吸引对区内道路、桥梁、土地开发类基础设施投资机构。该类机构往往具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以及具有丰富的投资建设经验。对于该类机构的资金引入,政府要充分保证其资金安全,提供必要的担保手段,必要时利用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目前,一些中央企业和资金规模雄厚的民间资本对此类项目具有投资意愿。
2.针对商业性房地产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主要寻求国内具有实力的开发商进入。商业地产商的引入,对提升区域品质、提高土地价格、积聚商业人气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商业地产特别是住宅类房地产的开发,可以有效解决支线路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五)在开发经验上,加强交流,吸取经验
目前,国内大中城市新区建设比比皆是,通过与这些城市的交流,不仅可以学习他人的操作运昔经验,而且可以引进曾参与该区域开发的投资者,一举多得。
综上所述,新区开发的突破口应该是前期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政府资金和政策措施要围绕这一重点来展开,通过引进央企等投资机构加快建设进度。通过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要项目的开发,以点带面,最终全面铺开。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17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川府金函〔2012〕78号
唐明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府新区的建议》(第71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办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提案是拓宽天府新区建设资金来源、引导民间资本助推天府新区建设的可行性建议,内容针对性强,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思路。
一、关于“需要做好两项工作”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民间资本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省政府于2002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2〕15号),2011年2月,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号),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加强了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201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川办函〔2011〕93号),明确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各市州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投资积极性。
社会信用体系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市场竞争力的要素。我国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而政府信用则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加强政府信用建设特别是加强地方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我省信用体系建设。2004年,省委、省政府就作出了“加快信用建设,着力打造信用四川”的重大决策。建立了由5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机制,依法推进“信用四川”建设。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政府采购以及行政补偿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了政府及其部门的权限范围及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政府信用不断加强,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得到改善。
政府信用建设是一个持续提升和不断改善的过程。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 (2008—2012年)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同时,我省将按照银监会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工作部署,以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为基本原则,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偿债责任,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关于吸引民间投资者投资天府新区建设的具体操作建议
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对于进一步拓展四川发展空间,凸显我省发展优势,对于带动成渝经济区建设、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您对天府新区建设开发主体、开发模式、业务范围、资本运作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操作性意见,为引导民间资本助推天府新区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一)关于成立天府新区投资建设集团公司的建议
您提出的成立天府新区投资建设集团公司,为民间资本参与天府新区提供了一个切入点。通过统一评估土地价值,政府以土地作价入股,建立和完善民间资本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渠道和便捷规范的退出转让渠道,以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大力引进有经验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参与公司的运作和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吸引并带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天府新区建设。
目前,天府新区的规划建设实施由四川省委省政府成立的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实施统一指导和协调,成都、眉山、资阳三市分别在其划入天府新的行政区划范围内具体推进。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天府新区建设将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重点监督土地、资金使用情况,成都、眉山、资阳三市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保障天府新区健康有序发展。
我们将积极研究探讨天府新区建设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吸引和聚集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种优质资源,加快推进天府新区规划建设。
(二)关于天府新区开发方式、进度及其资金来源方面的建议
根据项目现金流的特点,您提出了债务期限错配的原则以及采用BT、BOT等多种项目融资渠道;针对天府新区开发区域广、涉及环节多的特点,您明确了“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针对天府新区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提出了将投资主体风险偏好、优势投资领域与项目风险结合起来,因势利导、采取多种合作模式融资理念。这些为我省破解天府新区建设中的要素瓶颈和发展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对我省加快推进天府新区建设具有积意义。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将始终坚持“再造一个产业成都”的发展定位,始终坚持“两化”互动、产城一体,高起点规划,高品质设计,高标准建设,着力打造国际化、世界级的高端产业基地和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形成四川乃至西部地区最为强劲、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
今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发展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12〕15号),明确了我省将在资金、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天府新区特殊支持,统筹推进跨市跨境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今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开发性金融支持天府新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成都、眉山、资阳三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抢抓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灵活选择适合项目建设特点的融资方式,综合应用银行信贷、股票、债券、股权投资基金、信托、保险直投、BT、BOT等多种融资工具,积极开展多渠道融资。大力推进开放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注重招大引强和招资引智,吸纳集聚一批跨国公司和优势企业落户天府新区。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同国内有关城市在国家级新区建设方面加强交流,探索并建立一套符合四川特色的天府新区管理和运行机制。
2012年7月2日
联系电话:86605501
邮政编码: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17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关于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府新区建设的建议
唐明远
要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形成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都市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力争再造一个“产业成都”,愿景是美好的,但是要把一个规划面积1 578平方公里的土地变为一个现代化的产业新城,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产业布局等诸多问题,单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还需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为此,提出关于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府新区建设的建议:
一、需要做好两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民间资本进入提供法律保障。
民间投资看重的首先是投资安全,然后才是回报率。当前中国的银行存款总额已达70多万亿人民币,其中居民储蓄已达20多万亿。为什么居民宁愿将钱存入银行,让它随着通货膨胀慢慢贬值,而不愿直接投资,获取更多回报。这个理由很简单,那就是缺乏社会投资安全保障机制,市场上也没有可以实际操作的完整的投资资金安全保障体系,需款方也很少低头去认真研究自己怎样科学地去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这些问题不解决会影响社会投资的信心,导致投资渠道单一,某个领域投资过热,价格居高不下,如中国时下的房地产。因此,要为天府新区建设融资,首先要健全投资安全保障机制,让民间投资者放下包袱,放心投资天府新区建设。
第二项工作:树立政府的良好信用,消除民间资本的后顾之忧。
投资者所担心的投资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个社会信用的问题,特别是政府信用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与融资平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相互间关系没有明确界定,资金的“借、用、管、还”的主体不清。在还款纳入预算安排或财政承担兜底责任的情况下,会出现资金运用、管理主体和偿还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形成“权、责、利”不对等的局面。如公益性投融资平台和综合性投融资平台,负责资金的投向和使用,管理相应形成的资产,但实际上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还款责任,造成其投融资管理的责任感不强,直接影响政府信用。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期限长,也有一些地方存在“前人借钱、后人还债”的现象。没有“一级政府一级债权”的体制约束,缺乏相应的监管惩罚措施,这些个别现象也直接损害了政府的信用。还有一些政府招标项目,建设方在移交后,政府付款延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甚至出现承建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这种个别案例往往放大了和政府合作的风险,让民间资本在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时,犹豫不决或者退避三舍。
所以天府新区的建设中一定要树立政府的良好信用,让国内的民间资本看到成都市政府乃至四川省政府在融资领域的信誉。
二、关于融资的具体操作建议
树立政府信用、健全投资安全保障机制,吸引民间投资者投资天府新区建设的具体操作建议如下。
(一)在开发主体上,成立天府新区投资建设集团公司,学习滨海新区建设经验,成立投资集团公司,把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变为企业主导的,实现市场化运作。
1、土地利用统一化
政府在建设天府新区要改变过去的卖地财政,通过卖地来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模式。土地卖了只能变现一次,这种行为带来的效益是有限的,是发挥不了多大作用的。并且地方国土局在实现土地拍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各种与土地收益相关的违规现象,侵蚀了部分财力,也会影响未来的建设资金。
一块土地从开始征地、整理到拍卖,会产生难以估计的溢价。天府新区要把所有的建设用地集中统一到市国土局来统一运作。从开始整理就作价注入到天府新区的注册资本中,通过公司的统一整理,最终实现土地拍卖收益的最大化,减少各级国土局运作产生的消耗,为天府新区的建设资金节源开流。在收益产生后,要约定和政府的分配比例,既要考虑,天府新区投资集团的后续发展,也要为天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留出必要的建设资金。
2、资本运作市场化
土地的整理也是需要巨大的投入,这就需要民间资本的持续投入。把土地作为天府新区的注册资本,然后评估这些土地的整理成本和收益,计算建设相关项目的资金规模和未来建成后资产的价格,让收益蓝图清晰化。利用这些客观的收益,吸引民间资本,特别是大企业、大财团的注资,收购公司的股份,实现土地未来收益的变现,为下一步的建设募集资金。这些运作要以市场为先导,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资。
3、收益分配有限化
可以预料,通过整理建设,未来土地收益是巨大的。民间资本都有随意性,赚一笔就走的冲动随时都有,所以在产生收益后,红利分配要大部分以股权来实现,目的是在一定时期,把这些收益作为投资资金重新投入到天府新区新的建设中。
4、股权转让自由化
收益分配的限制不意味着民间资本不能退出,要在资本市场实现民间资本持有天府新区股份的自由转让,保障民间资本的自由处置,打消民间资本的顾虑。
5、管理人才行政色彩要弱化
以往政府成立投资公司,往往是从政府官员中派遣。这样的好处是实现政府对于公司的绝对控制,但坏处是弱化了公司的市场性,增大了民间资本对于公司市场运作能力的担心,直接影响民间资本参与公司股权的信心。所以天府新区投资集团公司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应该在管理人才上实现市场招聘,引进那些在大集团公司有管理经验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来参与公司的运作和管理,实现公司一开始运作就是成熟的市场化公司运作。
6.公司业务多元化
天府新区投资集团业务开始起步阶段主要以土地开发为主,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完善,区内新的投资机会也会日益增多。集团业务可以逐步从土地开发为主,转向房地产开发、配套服务等业务。最终发展成为具有造血功能,充裕现金流支持的多元业务支撑的企业集团。在条件成熟时,寻求公开上市,从而使公司能够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原始投资人获得更好回报和更大的投资动力。
(二)在开发方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
1.针对无现金流支持的基础设施类及公益类项目,通过发行政府债券、BT等方式进行。这种融资方式主要针对公路、桥梁、学校、消防、环境保护、绿化和医院等公用事业。通过政府或者政府融资平台来发行债券,并采用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形式来募集资金。这样就能避免兑现压力过于集中,实现债务在整个市政建设期内的分摊,解决投资期限和收益期限不匹配的问题,也为民间资本提供一个收益稳定的投资渠道。
2.针对有现金流支持的市政项目,采用项目融资方式进行
这种项目适合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收益稳定的市政建设。通过设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未来的现金流为还款保证,从银行获取贷款来作为建设资金。曰前的BT(建设、移交)、BOT(建设Build、经营Operate、移交Transfer)、TOT(移交Transfer、经营Operate、移交Transfer)、PPP(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FI(私人融资活动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等项目建设方式都是可以考虑的,但作为一个有稳定资金收益的项目,无论是BOT,还是源于BOT的TOT、PPP、PFI,这种以建设一经营一移交为主的的经营模式更对民间资本,特别是投资集团有吸引力。
(三)在开发进度上,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由于新区建设开发区域广、投资规模大、涉及环节多,在开发进度上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要骨干路网先行,再集中财力开发重点区域、重要项目、重要节点,以点带面,直至最终全面开花。在重点区域开发过程中,也可考虑引进多个投资主体同时推进,化整为零,从而降低投资资金门槛,使愿意投资的机构能够顺利进入。
(四)在开发资金来源方面,量身定做,量体裁衣,广开”财路”
从风险偏好来看,不同的投资主体对投资风险偏好也各不相同,一些机构追求低风险稳定回报,一些机构追求高风险高回报。从投资项目来看,有些机构擅长基础设施类项目,有些机构专长于具有现金流支持的水、气、电项目;有些机构追逐较高投资回报的房地产、商业地产项目;有些机构专注于工业地产项目。因此,要针对不同投资客户群体,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量体裁衣,创造条件,引进各类投资者。
1.在开发建设之初,主要吸引对区内道路、桥梁、土地开发类基础设施投资机构。该类机构往往具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以及具有丰富的投资建设经验。对于该类机构的资金引入,政府要充分保证其资金安全,提供必要的担保手段,必要时利用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目前,一些中央企业和资金规模雄厚的民间资本对此类项目具有投资意愿。
2.针对商业性房地产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主要寻求国内具有实力的开发商进入。商业地产商的引入,对提升区域品质、提高土地价格、积聚商业人气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商业地产特别是住宅类房地产的开发,可以有效解决支线路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五)在开发经验上,加强交流,吸取经验
目前,国内大中城市新区建设比比皆是,通过与这些城市的交流,不仅可以学习他人的操作运昔经验,而且可以引进曾参与该区域开发的投资者,一举多得。
综上所述,新区开发的突破口应该是前期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政府资金和政策措施要围绕这一重点来展开,通过引进央企等投资机构加快建设进度。通过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要项目的开发,以点带面,最终全面铺开。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17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川府金函〔2012〕78号
唐明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府新区的建议》(第71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办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提案是拓宽天府新区建设资金来源、引导民间资本助推天府新区建设的可行性建议,内容针对性强,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思路。
一、关于“需要做好两项工作”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民间资本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省政府于2002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2〕15号),2011年2月,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号),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加强了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201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川办函〔2011〕93号),明确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各市州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投资积极性。
社会信用体系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市场竞争力的要素。我国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而政府信用则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加强政府信用建设特别是加强地方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我省信用体系建设。2004年,省委、省政府就作出了“加快信用建设,着力打造信用四川”的重大决策。建立了由5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机制,依法推进“信用四川”建设。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政府采购以及行政补偿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了政府及其部门的权限范围及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政府信用不断加强,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得到改善。
政府信用建设是一个持续提升和不断改善的过程。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 (2008—2012年)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同时,我省将按照银监会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工作部署,以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为基本原则,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偿债责任,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关于吸引民间投资者投资天府新区建设的具体操作建议
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对于进一步拓展四川发展空间,凸显我省发展优势,对于带动成渝经济区建设、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您对天府新区建设开发主体、开发模式、业务范围、资本运作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操作性意见,为引导民间资本助推天府新区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一)关于成立天府新区投资建设集团公司的建议
您提出的成立天府新区投资建设集团公司,为民间资本参与天府新区提供了一个切入点。通过统一评估土地价值,政府以土地作价入股,建立和完善民间资本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渠道和便捷规范的退出转让渠道,以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大力引进有经验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参与公司的运作和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吸引并带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天府新区建设。
目前,天府新区的规划建设实施由四川省委省政府成立的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实施统一指导和协调,成都、眉山、资阳三市分别在其划入天府新的行政区划范围内具体推进。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天府新区建设将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重点监督土地、资金使用情况,成都、眉山、资阳三市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保障天府新区健康有序发展。
我们将积极研究探讨天府新区建设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吸引和聚集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种优质资源,加快推进天府新区规划建设。
(二)关于天府新区开发方式、进度及其资金来源方面的建议
根据项目现金流的特点,您提出了债务期限错配的原则以及采用BT、BOT等多种项目融资渠道;针对天府新区开发区域广、涉及环节多的特点,您明确了“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针对天府新区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提出了将投资主体风险偏好、优势投资领域与项目风险结合起来,因势利导、采取多种合作模式融资理念。这些为我省破解天府新区建设中的要素瓶颈和发展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对我省加快推进天府新区建设具有积意义。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将始终坚持“再造一个产业成都”的发展定位,始终坚持“两化”互动、产城一体,高起点规划,高品质设计,高标准建设,着力打造国际化、世界级的高端产业基地和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形成四川乃至西部地区最为强劲、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
今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发展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12〕15号),明确了我省将在资金、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天府新区特殊支持,统筹推进跨市跨境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今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开发性金融支持天府新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成都、眉山、资阳三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抢抓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灵活选择适合项目建设特点的融资方式,综合应用银行信贷、股票、债券、股权投资基金、信托、保险直投、BT、BOT等多种融资工具,积极开展多渠道融资。大力推进开放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注重招大引强和招资引智,吸纳集聚一批跨国公司和优势企业落户天府新区。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同国内有关城市在国家级新区建设方面加强交流,探索并建立一套符合四川特色的天府新区管理和运行机制。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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